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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不安抗辩权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3-25
普通

【学员问题】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解答】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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