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务工作通知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25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20日—6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14日—6月9日。考生于2015年9月11日~17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www.lygkszx.com打印准考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4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各县区在组织报名时应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5月14—25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0日—6月5日(休息日除外,请考生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避免拥挤)。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5年5月14日—6月9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11913、85826670.
(三)报考一建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选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填写基本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选择“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填写基本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证书编号页及证书信息页均需复印);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不含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报名),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5年9月11日~17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www.lygkszx.com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