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人事考试网公布2014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8日—7月10日
摘要: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8日9:00-7月10日17:00。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6月18日9:00-7月11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15日9:00-9月19日17:00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注发〔2014〕1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9月20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客观题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 |
客观题 |
|
9月21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客观题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 |
主、客观题混合 |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审核的报考方式。报名网站为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gdzczx.com.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8日9:00-7月10日17:00。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过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要增获一个专业合格证明者)通道。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分清报名通道,谨慎操作。如走错报名通道,成绩将不能获得认可。7月20日后,不得申请更改报考级别和专业。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我市市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市”。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请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性,以确保成绩公布后能及时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6月18日9:00-7月11日17:00。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6.网上缴费后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深圳市报名点考生请联系深圳市考试院开具发票),7月31日前请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联系电话:020-83754261)网站http://www.gdzczx.com,填报考试费发票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具发票后,将在网站发布领取通知。各市考生发票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四、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15日9:00-9月19日17:00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让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留意本网站的考后审核专栏(点击进入),并按考后审核要求及时提交报考资料。因我省是在按照国家下发的当年考试合格标准完成的考后资格审核结果基础上,向国家申请统一下发空白证书。对逾期交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07083、8602028。
九、有关事项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主、客观题混合)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