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7日16∶00;缴费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16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7日9:00至2017年7月13日16:00;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4∶05。
东人考函〔2017〕1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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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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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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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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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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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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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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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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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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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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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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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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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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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16日16∶00.
2017年一级建造师报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统一定于2017年7月7日9:00至2017年7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空白处书写考生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报名点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县两区、油田报名点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7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
各报名点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三)应试人员可于7月7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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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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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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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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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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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
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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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南一路290号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406房间(东营市东城南一路与东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市就业创业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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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37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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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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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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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0号楼13楼1310房间东营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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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82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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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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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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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87号河口区人社局209房间河口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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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388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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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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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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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厦主楼206房间广饶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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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92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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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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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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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县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701室垦利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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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25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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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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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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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345室利津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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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562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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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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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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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258号胜利石油管理局组织部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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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855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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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4∶05.
各报名点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报名点要结合实际,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按国家统一要求,各报名点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要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密切关注同单位报名人数、报考专业异常的现象,从源头上堵住有组织的团伙作弊。
(二)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应试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考试期间考场内考风考纪的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监考、巡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职责分工,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下大力气解决考场内相互抄袭等作弊行为。
(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势。各考点要与公安、无线电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加大考点内外的联合巡查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