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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关于发放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市人社局将于2024年1月29日开始发放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会计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辽阳考区合格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邮寄领取:

1.市人社局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1月29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证书邮寄

2.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们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一本、《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此表用签字表填写,不涂抹更改,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

二、现场办理:

1.办理时间:2024年1月30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办理地点:辽阳市市政府A座2楼B35号窗口。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特别提醒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2、证书咨询电话:

邮政部门联系电话:18841995318

人社局咨询电话:0419-38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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