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于近日公布,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