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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1〕92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707人,其中考全科合格人数为593人,增报专业合格人数为114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采取EMS快递送达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进入“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栏目,申请证书邮寄。邮寄服务受理时限到期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13元/件,区外21元/件。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1年3月30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逾期未领取的证书,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5日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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