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5日开始(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不办公),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张2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书的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非注册证书)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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