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办证通知
一、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
二、携带材料: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身份证
2、《焦作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表格填写:
一级建造师授予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
证书编号不填写。管理号和审核公告里的档案号一致即可,证件号填“身份证号”。级别不填写。取得资格名称为证书名称。
三、办理地点:焦作市人社大厦609室
四、办理时间:5月21日-25日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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