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9年一建法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9年一建法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我们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以下四点内容会为大家详解,具体内容为大家分享2019年一建法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免费下载学习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2.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3.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扫码关注一建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一建微信公众号

  相关推荐: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免费下

  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公众号获取建筑备考神器

  赢在起跑线 2019一建预习计划表

  2019年一级建造师高效取证方案 抢先一步 领先一路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长按保存图片
添加老师领优惠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白皮书

历年试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下载APP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