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复习要点:出卖人多交标的物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4
普通
【提问】由于乙公司雇员失误造成的损失为什么要甲公司承担责任?
【回答】学员您好:
因为如果甲单位接受了这多于的5t,那么他就是受益者,他就要承担这个费用。当然他也可以不接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