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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高频考点: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建筑市场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有建设、勘察、监理、设计、施工、工程检测等参与方,在各方的施工过程中,会存在体现诚信的行为。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

一、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造成不良记录的机率也就最大。其不良行为主要可以分为5大类。

1.资质不良行为: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4)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5)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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