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高频考点:各类围堰施工要求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围堰施工的一般规定

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围堰要求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二、土围堰施工要求

1.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质黏土或砂质黏土。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2.筑堰前,必须将筑堰部位河床之上的杂物、石块及树根等清除干净。

3.堰顶宽度可为1~2m。机械挖基时不宜小于3m。内坡脚与基坑的距离不得小于1m。

三、土袋围堰施工要求

袋中宜装不渗水的黏性土。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及黏性土芯墙。

四、钢板桩围堰施工要求

1.有大漂石及坚硬岩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钢板桩围堰。

2.施打前,应对钢板桩的锁口用止水材料捻缝,以防漏水。

3.施打顺序一般为从上游向下游合龙。

4.钢板桩可用捶击、振动、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办法。

五、套箱围堰施工要求

1.套箱可制成整体式或装配式。

2.制作中应防止套箱接缝漏水。

3.下沉套箱前,同样应清理河床。若套箱设置在岩层上时,应整平岩面。当岩面有坡度时,套箱底的倾斜度应与岩面相同,以增加稳定性并减少渗漏。

六、双壁钢围堰施工要求

1.拼焊后应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及水密性试验。

2.尽量安排在能保证浮运顺利进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稳时进行,宜在白昼无风或小风时浮运。在水深或水急处浮运时,可在围堰两侧设导向船。在浮运、下沉过程中,围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m。

3.落床后应随时观测水域内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冲刷,必要时可在冲刷段用卵石、碎石垫填整平,增加围堰稳定性。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长按保存图片
添加老师领优惠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白皮书

历年试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下载APP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