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果处理
来源于网络
2014-04-16
普通
(1)试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报告;其中,影响结构安全的建材应在24h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异议时,可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如抽检结果与建筑施工企业试验报告相符,抽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反之,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