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海港选址的原则
1.所选港址应满足建港任务要求,并应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良好。
2.选址阶段应对拟选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地震等自然条件和城市依托、供电、供水、通信、施工条件以及社会、人文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和必要的勘测。
3.对拟选港址的铁路、公路、水运现状和发展规划、集疏运方式和能力以及引接条件等,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因地制宜地选择集疏远方式,优先考虑、水运及原有集疏远设施,有条件时,可采用多种集疏运方式。
4.老港改建、扩建时,应妥善处理同一地区新港与老港之间的关系以及综合性港区与各种专业性港区或码头之间的关系;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避免重复建设和互相之间的干扰。
5.港址的夭然水深应适当,不宜在地形、地质变化大和水深过深以及水文条件复杂的地段建造港工建筑物,也不宜在水深太浅而使疏泼和维护挖泥量过大的场所选址。
6.港址宜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对岩石海岸,应查明岩层分布和岩面起伏状况,应避开活动性断裂带、软弱夹层和炸礁工程量较大的地区;对软土地区,应避免在软土层较厚的地区选址。必要时,应经充分论证后确定。
7.港址应选在对抗震相对有利的地段,未经充分论证,不得在危险地段选择港址。
8.对深水区贴近海岸的港址,当陆上有大面积的滩地或低洼地可资开挖港池时,选址中可考虑、建设挖入式港区的可能性。
9.地方中、小型港口的远址应注意因地制宜使于起步的原则,可利用河口、泻湖和浅水海湾建港。当船型尺度较大而泊位较少时,港址宜选在天然海湾元明显泥沙堆积的湾口峙角或利用泻湖口深槽建设泊位,但须对深槽的稳定性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
10.港口应有足够的水域和陆域面积。港口水域宜选在有天然掩护,浪、流作用小,泥沙运动较弱的地区;宜利用天然深槽,减少疏泼和助航设施的工程量。在冰冻地区,应考虑冰凌对港口的影响。港口陆域纵深应满足拟建码头装卸工艺、生产及管理对陆域的要求,有条件时,应留有一定的发展余地。
11.应充分考虑港口工程与泥沙运动间的相互影响,避免导致港口严重淤积和海岸或河口的剧烈演变。选址时除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水文规范》(JTJ213)的有关规定外,并应考虑下列情况。河口港应选在深槽稳定的凹岸,避免在河床演变复杂的地段选址。
12.对有河流入海的海岸,当河流排沙量较大时,应避免在主要输沙方向的下游海岸选址。
13.在海岸地区建港时,应注意沿岸泥沙运动的强度及方向,避免在纵向泥沙运动强的海岸建港。当不可避免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14.夭然海湾的湾口坤角通常是较好的港址。当湾口有大规模的沙嘴时,应分析现状及发展趋势,不宜在沙嘴发育较快的地区选址。
15.当湾口有水下沙坝时,应对沙坝的底质和流、浪的作用强度及泥沙补给来源等进行分析。不宜在底质活动性较强及泥沙补给丰富的水下沙坝上开挖水域。
16.缓弧形海岸和耳形海湾泥沙运动较弱,通常是良好的港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