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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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普通
1.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建筑安装垃圾、矿碴,因为这些物品将影响对地下电缆的维护和事故抢修;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因为这些物品有害于电缆的安全,会造成电力电缆的损坏;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因为它不但直接危害电力电缆的安全,而且也影响对电力电缆的维修和事故抢修。
2.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因为这容易挂碰电缆,甚至拉断电缆,使供电中断。
3.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因为这容易碰断、挂断、炸断水下电缆,使供电中断,危害公共安全。
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或活动时,要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活动。一般情况下,在电力电缆两侧Im范围内不应使用机械挖掘,距地面0.5m深度以下不得使用电钻、风镐等,以免损坏地下电缆或危及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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