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5年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来源于网络 2015-02-03
普通

2015年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抵押合同(担保)。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发包承包合同。

3.在上面两个条件都存在的条件下,银行和施工单位都可以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拍卖或折价受偿。

4.优先受偿权问题:

(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lala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