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建设工程知识点: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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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普通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例如:根据上述定义,暂列金额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某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及拟用项目如表1Z103082-4,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且不需要在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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