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建建设工程知识点:概算指标法
2015一建建设工程知识点:概算指标法
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可以采用概算指标法编制工程概算。概算指标法将拟建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而得出人、料、机费用,然后按规定计算出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概算指标法计算精度较低,但由于其编制速度快,因此对一般附属、辅助和服务工程等项目,以及住宅和文化福利工程项目或投资比较小、比较简单的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有一定实用价值。
(1)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相同时的计算
在使用概算指标法时,如果拟建工程在建设地点、结构特征、地质及自然条件、建筑面积等方面与概算指标相同或相近,就可直接套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根据选用的概算指标的内容,可选用两种套算方法。
一种方法是以指标中所规定的工程每平方米或立方米的人、料、机费用单价,乘以拟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或体积,得出单位工程的人、料、机费用,再计算其他费用,即可求出单位工程的概算造价。
人、料、机费用计算公式为:人、料、机费用=概算指标每平方米(方米)人、料、机费用单价*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
这种简化方法的计算结果参照的是概算指标编制时期的价格标准,未考虑拟建工程建设时期与概算指标编制时期的价差,所以在计算人、料、机费用后还应用物价指数另行调整。
另一种方法是以概算指标中规定的每100㎡建筑物面积(或1000m3体积)所耗人工工日数、主要材料数量为依据,首先计算拟建工程人工、主要材料消耗量,再计算人、料、机费用,并取费。在概算指标中,一般规定了100㎡建筑物面积(或1000m3体积)所耗工日数、主要材料数量,通过套用拟建地区当时的人工工资单价和主材预算价格,便可得到每100㎡(或1000m3)建筑物的人工费和主材费而无需再作价差调整。
(2)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
由于拟建工程往往与类似工程的概算指标的技术条件不尽相同,而且概算编制年份的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与拟建工程当时当地的价格也会不同,在实际工作中,还经常会遇到拟建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中规定的结构特征有局部不同的情况,因此必须对概算指标进行调整后方可套用。调整方法如下所述。
1)调整概算指标中的每l㎡(lm3)造价
当设计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需要进行这种调整。这种调整方法是将原概算指标中的单位造价进行调整(仍使用人、料、机费用指标),扣除每l㎡(lm3)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增加每l㎡(lm3)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工程单位人、料、机费用造价。
2)调整概算指标中的工、料、机数量
这种方法是将原概算指标中每100㎡(1000m3)建筑面积(体积)中的工、料、机数量进行调整,扣除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工、料、机消耗量,增加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工、料、机消耗量,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词的每100㎡(1000m3)建筑面积(体积)工、料、机数量。计算公式为:
结构变化修正概算指标的工、料、机数量=原概算指标的工、料、机数量+换入
结构件工程量X相应定额工、料、机消耗量一换出结构件工程量*相应定额工、料、机消耗量
以上两种方法,前者是直接修正概算指标单价,后者是修正概算指标的工、料、机数量。修正之后,方可按上述第一种情况分别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