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一建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来源于网络 2015-02-13
普通

《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这主要是防止层层分包,“层层剥皮”,难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等。

为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责任编辑:lala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模拟题库

模拟真实考场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查询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