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2)

  3.专利权

  3.1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三类)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3.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关注点]专利的新颖性

项目 内容
新颖性规定 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部门提出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3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3.4专利的申请

项目 内容
请求书 ·请求书
·说明书及其摘要
·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
申请日
·以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5专利审批制度

项目 内容
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 ·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实质审查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部门可根据申请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
·专利部门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的授予 ·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与公告
·专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长按保存图片
添加老师领优惠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白皮书

历年试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下载APP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