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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建设工程物权制度(4)

  6.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重点难点]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项目 内容
一般情况 ·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卖合同不需要登记)
特殊规定 但法律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其规定或约定(如抵押必须登记生效)

  7.物权纠纷解决途径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8.物权的保护方式

项目 内容
民事责任 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 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的行使 请求排除妨害
可能妨害物权 请求消防危险
造成损毁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
·请求恢复原状
·请求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 违反行政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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