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成本核算的程序
1.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开设成本明细账
成本核算科目可以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 、“间接费用”和“工程结算”等账户。
2.核算与分配各项生产费用
(1)人工费的核算
工资附加费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劳动保护费的分配方法与工资是相同的。
(2)材料费的核算
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计入“材料费”成本项目,为组织和管理耗用的材料,先通过“间接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在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一般可以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通过“机械作业”归集并分配,方法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和作业量分配法。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一般都可以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
一般分为两次,第一次以人工费为基础将全部费用在不同类别的工程以及对外销售之间进行分配;
第二次将第一次分配到各类工程成本和产品的费用再分配到本类各成本核算对象中。
标准为: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3.计算期末工程成本(施工生产费用)
实际期初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已完工程成本
4.计算年度合同费用
合同收入确认情况 |
a.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累计确认收入
b.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累计确认成本
c.合同成本发生的当期确认合同费用 |
5.计算竣工单位工程的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编制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