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高空作业与拆除工程
来源于网络
2016-03-10
普通
1、高空作业
(1)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
(2)主要控制内容:
临边、洞口、攀登与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安全。直爬梯进行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2、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担。
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等顺序依次进行。
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作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