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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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
普通
抵押权
1、抵押的概念:
关键词: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债权人——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2、抵押物:
(1)可以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2)不可以抵押的:
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抵押权的生效:
(1)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
(2)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
(3)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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