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答疑精华:施工总承包商的问题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2
普通
【提问】由于设计责任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施工总承包商)可以向设计单位索赔事故部分损失费用。此题答案为什么是施工总承包商还不是项目法人,设计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又没有合同关系
【回答】学员yjiawz@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项目的业主或投资主体称之为“建设单位”,其法律地位是“项目法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因设计问题不能向设计单位索赔,应当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单位再向设计单位索赔。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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