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分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10-17
普通

  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分类:施工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施工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伤3人以上;死亡2人以下。根据程度的不同又分为四级。

 

责任编辑:RDX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