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工程的结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来自网络 2015-01-19
普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责任编辑:Seazy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