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6建设工程法规:投标人(文件)和保证金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6-04-26
普通

  一、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他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其投标无效。

  【注意】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间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重复投标。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如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注意】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实行两阶段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3.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的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提示】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