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物权的取得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6-27
普通
【学员问题】物权如何取得?
【解答】物权的取得
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权除外)。
动产交付(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