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撤销权的救济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01
普通
【学员问题】撤销权的救济是怎样的?
【解答】撤销权的救济:
(1)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
(2)撤销权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