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01
普通
【学员问题】
【解答】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