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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03
普通

  【学员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解答】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包工头、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等。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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