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要求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10
普通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要求:

  1.钢材的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应全数检查。

  2.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60C、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l20C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0C.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3.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的1/2。

责任编辑:芊墨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