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立井井筒竣工验收时的质量检查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10
普通

  井筒竣工后应检查的内容有: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取其平均值;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井筒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有: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测量记录、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井筒竣工验收时的质量要求:(1)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2)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3)锚喷支护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4)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5)施工期间,在井壁内埋设的卡字、粱、导水管、注浆管等设施的外露部分应切除;废弃的孔口、粱窝等,应以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封堵;(6)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

责任编辑:芊墨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