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各类围堰的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11
普通
各类围堰的适用范围:
当围堰的水深≤1.5m,水流速度≤0.5m/s可用土围堰。
当围堰的水深≤3m、水流速度≤1.5m/s时,应采用土袋围堰。
当围堰的水深为1.5m~4m、水流速度较大时,应采用竹、铅丝笼围堰。
各类土的深水基础,可用钢板桩围堰。
黏性土、砂类土及碎石类河床上可用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
对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础或修建桩基的水中承台可用套箱围堰。
深水基础适用双壁钢围堰。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