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隐患处理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15
普通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隐患处理:
(一)处理方式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二)对处理结果的验证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