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证书查询

2010年天津一级建造师考试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
一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100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78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均为160均为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领证须知: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照片。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合格证书(证明)领取日期,领取时间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1年1月21日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长按保存图片
添加老师领优惠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白皮书

历年试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