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咨询工程师工程咨询概论资料:工程监理
二、工程监理
(一)工程监理基本概念
所谓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客户(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①确保工程建设质量、②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支出,③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我国工程监理分为施工监理和设备监理。
1.工程监理单位的地位与职责范围
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建设现场的工程监理机构(通称工程监理部),一般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主持监理部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文秘辅助人员所组成。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他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工作。
2.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
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归结为“三控二管一协调”,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大目标控制是监理方必须贯彻始终的中心工作。
协调包括组织内部协调、项目与周围环境协调、项目内部协调三种。监理的协调主要是项目内部协调。
(二)监理规划及实施
监理文件包括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要①明确监理的工作目标,②研究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
2.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再报送甲方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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