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咨询工程师工程咨询概论:财务建议书的编制
(二)财务建议书的编制
财务建议书也称商务建议书,应按照雇主的要求来编写。
财务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咨询费用估算方法及财务建议书的编制说明;
(2)咨询费用总金额,包括:咨询人员的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金额;
(3)咨询人员酬金的估算明细;
(4)可报销费用估算明细;
(5)不可预见费估算;
(6)附件。包括:支付程序和支付方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
三、咨询合同的签订
谈判小组一般应由编写建议书的负责人、财务与法律人员、项目组组长等人组成,谈判小组组长应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一)合同文本
如果选用FIDIC编写的“雇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作为谈判合同文本,其“通用条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及解释;
(2)咨询工程师的义务:服务范围、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行使职权的条款;
(3)雇主的义务:提供为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设备设施和人员支持的资料;
(4)职员:关于咨询专家和雇主支持人员、各方代表,以及人员更换的条款;
(5)责任和保险:关于双方的责任、赔偿与保险的条款;
(6)协议的开始执行、完成、变更与终止的条款;
(7)有关支付的条款;
(8)一般规定:关于协议书的语言、遵循的法律、转让和分包、版权、专利等条款;
(9)争端的解决:对于损失或损害引起的索赔与仲裁的条款。
“专用条件”用来修改补充通用条件,适应特定项目的需要,达到合同双方满意。
(二)咨询公司应注意的问题
从咨询公司的角度进行合同谈判,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1)区分合同生效期和咨询服务开始日期;
(2)明确“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以及在不可抗力出现时,咨询单位应采用的对策和应得到的合理补偿;
(3)咨询单位需要雇主提供的支持应详细开列出来,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明确支付的细节,如支付方式、时间、外汇支付方式和比例、延期支付的补偿等;
(5)明确税务、保险等方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明确争端解决的程序、方法,如需要仲裁解决时,写明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等。
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之后,咨询工作就进入实施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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