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与管理》:合同变更的管理
七、合同变更的管理
(一)设计变更
(二)其他变更
(三)变更价款的确定
1.程序: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量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八、合同争议管理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①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④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四节工程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管理
一、当事人
二、标的
三、货物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种类、名称
(二)质量要求。
(三)技术标准。
(四)包装要求。
(五)交货条款。
(六)检验和验收。
(七)质量保证期
(八)价格和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供货人违约责任
2.购货人违约责任
(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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