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月1日至20日报名
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考生须于2011年7月1日至20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7月25日,逾期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背面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5、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6、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仔细阅读打印的报名表,严格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详细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