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第七章(3)
第三部分:系统讲解
第一节 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P189~191)
本节知识框架:
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两类: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咨询服务项目的性质、规模、保密性、复杂程度、紧急程度等,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合同、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咨询单位和个人咨询专家。
一、公开招标(P189)
1.定义:指招标人依法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优点: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吸引众多的咨询单位参加投标,为一切有能力的咨询单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招标人也可以从众多的咨询单位中挑选一个比较理想的机构为其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咨询服务。
3.缺点:采用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多、招标费用较高。
4.适用范围:通常用于工作内容较复杂、投资额大的咨询项目。
在我国,为工程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已按规定采取招标方式,有些已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也在探讨采用招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
二、邀请招标(P189~190)
1.定义:指招标人以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优点:同公开招标相比较,邀请招标参与竞争的咨询单位数目少、招标工作量较小、可以节约招标的时间和费用。
3.缺点:咨询单位可选择的范围有限,不利于保证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适用范围:适合于工作内容相对不太复杂、金额不太大的咨询项目。
5.特殊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咨询费用比例过大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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