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第七章(12)
五、评标标准与方法(P196~197)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进行评标。
(一)质量成本评估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委托服务范围明确、专业技术不太复杂、咨询服务成本容易计算的咨询服务项目。
2.具体步骤:
第一步,评审技术建议书。
第二步,组织财务建议书开标会。
第三步,将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得分分别加权求和,得出投标文件的综合分数。其中,财务建议书权重最高不超过20%,相应的技术建议书权重不低于80%.
第四步,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从中推荐综合分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首位中标候选人。
(二)质量评估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特别强调咨询成果质量的项目。
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符合性审查后,首先评审技术建议书,按照上述对技术建议书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价,通过打分衡量各咨询单位提交的技术建议书的水平和质量。经过比较,排列出咨询单位的先后次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首位中标候选人。如果采用百分制评分,总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75分的,或采取其他评分标准,总分低于满分75%的技术建议书将被否决。
在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时,其财务建议书才被拆封、宣读,只作为谈判的内容之一。咨询费用的高低不作为是否中标考虑的主要依据。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未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将被原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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