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概论》第八章(14)
(三)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内容
1.协议书标准格式
(1)协议书的组成文件:①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④附录;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附录包括: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10个词语
(2)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1)服务范围;
2)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3)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服务完成,物品应移交。
(3)客户的义务:6个方面
(4)双方代表和职员
(5)责任与赔偿
赔偿的原则如下:
1)此类赔偿只限于由于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牵扯其他方面;
2)任何一方索赔或赔偿的数量,不应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的数额;
3)如果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则负责赔偿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6)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以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费用由客户负担。
1)在允许的条件下,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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