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师《技术》复习资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编写原则
2012-07-10
普通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编写原则
发生重大、大事故的基层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向分局提出重大、大事故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10日内向铁路局提报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铁路局接到报告后7日内报送铁道部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险性事故发生后,由主要责任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向分局提出事故处理报告,分局于7日内公布处理结果,并报铁路局。一般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5日内处理完毕,将“行车事故处理报告”(安监报—2)报分局。
责任编辑: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