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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辅导资料《法律》:申辩权

2012-08-15
普通

  问:申辩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答: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提取、适用法律和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持有异议的,有权为自己辩解并提出证据,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予以调查核实。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对行政相对人申辩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予以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给予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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