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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伤保险权利主体

2012-08-17
普通

  权利主体

  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只限于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其他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

  如果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职工或者雇工以及其他人造成伤害时,只有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补偿,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人则不能享有这项权利。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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