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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消防安全职责

2012-08-29
普通

  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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