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州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013-04-17
普通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2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办法
(一)特别提示
考生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行报名。报名时将分两条不同通道报名,务必分清选项,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说明,谨慎操作: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3.考生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省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省直”,我市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惠州市”。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9:00-7月12日17:00。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我市报名点统一采用考前审核方式。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见附件1)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1、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见附件1)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14日 |
上午 9:00 — 11:00 |
|
下午 14: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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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上午 9:00 — 12:00 |
|
下午 14:00 — 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三、考试方式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5),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4.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专业设置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2013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认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市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9日9:00-13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2.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4.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6.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7.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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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淘淘